征 地 告 知 书
易县流井乡东流井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易县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东流井村草地;南至西流井村裸地;西至西流井村裸地;北至东流井村草地)的土地,面积约0.0303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易县第Ⅳ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7.5万元/公顷。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易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26日
2018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