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国家税务局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8〕28号)和《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定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函〔2018〕43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县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部署,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扩大公众监督,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公开内容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公共资源领域配置过程中的信息要尽可能对外公开,以公开提升公共资源配置的透明度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以政府信息公开为先导,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中涉税信息的公开,促进对公共资源配置流程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对社会关注度高,具有公有性、公益性,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等内容外,依法予以公开。
三、保障措施
高度重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明确工作目标,认真组织实施。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局工作进行梳理,明确公开事项。二是安排专人负责,形成完善的工作制度,对涉及公共资源配置的事项能够实时掌握具体情况并做好公开工作。三是主管领导对报送的公开事项详细检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四是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和回应,安排专人定期监测舆情,多渠道收集信息,并制定政务舆情应对方案,明确标准化的应对流程。五是拓宽公开渠道,积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发布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各类信息,同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