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和《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实施方案(2015-2016年)》、《保定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治理,有效杜绝我县农村地区原煤散烧污染,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县政府决定大力推广使用民用洁净燃料(型煤和无烟煤〈白煤〉)。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易县2016年度民用洁净型煤推广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易政办(2016)74号】和7788365365《关于印发<易县散煤治理和型煤推广攻坚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16)易政224号】及7788365365《关于煤改电和型煤推广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2016)易政236号】。
二、2016年推广情况
2016年全县推广民用洁净型煤7.37万多吨,洁净燃料由易县华运煤炭洗选有限公司和易县龙腾运销有限公司进行生产配送。2016年民用洁净型煤补贴400元/吨,全县推共广7.37万多吨,为全县型煤推广奠定了基础。已预付两家型煤企业补贴资金各500万元(保财资环(2016)36号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三、推广使用后的效果型煤推广使用后,切实减少原煤散烧污染,达到了改善了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的目的。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