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该项目于2016年9月7日根据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京津冀及重点地区污染治理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2016)619号]精神确定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大气污染防治补助资金320万。
项目投资概算2176万元,实际完成投资2169.35万元,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320万元,建设期2016年至2017年。主要建设内容:第一部分为除尘、脱硫脱硝及网络设备购置安装,共11套;第二部分是与设备改造安装相对应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改造框架、做基础框架、做基础坑地、机房烟筒改造等内容。其中拆除清运土石方5270立方米,基础坑建设2200立方米,框架建筑面积523平方米,钢结构78.7吨。
二、项目进度情况
该项目工程部分招投标,中标单位为:易县燕都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开工时间为2016年4月,竣工时间为2017年4月。2017年1月25日拨付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工程款192万元,2017年7月5日拨付128万元,合计拨付中央预算内项目资金320万元。
三、项目建成后的效果
项目前期手续及申报材料完备,项目建设手续、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档案管理规范,已按项目批复的建设内容完成了全部实物工程量,环保局出具了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表和系统验收比对监测报告,环保设备运行正常,各项污染物排放达标。项目实施后,有效抑制了扬尘和有害气体的排放,从而达到了清洁生产,有利于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为经济建设持续发展和资源的有效利用起到了促进作用。
易县发展改革局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