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12—8269885(行政审批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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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易县朝阳西路县政府东侧行政服务大厅二楼北厅环保局窗口
邮 编:0742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易县独乐乡卫生院门诊病房楼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 易县独乐乡中独乐村西 | 易县独乐乡卫生院 | 保定市益达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2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21.93%。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将现有卫生院门诊病房楼及附属设施全部拆除,在现有占地范围内建设易县独乐乡卫生院门诊病房楼及附属设施(两层);根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具有住院病床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专门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库房,本项目建设医疗废物暂存间1座;建设污水处理站1座。项目建设完成后职工15人(包括医护人员12人);开设病床30张;门诊接待能力200人次/d。项目建设完成后可满足独乐乡及附近村民的医疗卫生需要。 |
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 18 条》等相关规定。施工期建设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盥洗废水,用于泼洒场区地面抑尘。选择噪声低的机械设备,采取先进的作业方式和工艺。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弃渣堆放场,并做好水土保持措施,及时运往指定的地点消纳。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送到卫生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废气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及时清运,加强日常管理,防止污泥厌氧化。废水 卫生院建设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能力2.5m3/d,采用“格栅+水解酸化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接触消毒池+脱氯池+自动过滤器”工艺,卫生院医疗及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全部进入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相关要求以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表1中绿化标准后,回用于院区水冲厕及院内绿化。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卫生院污水处理站风机、水泵等动力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的降噪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和空气吸收后,卫生院边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合理处置,医疗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卫生院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由保定市中恩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消毒后由专用车辆运至保定市中恩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统一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